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就一項修訂后的歐盟廢棄物立法達成了協議,這一法案凸顯了在循環經濟中發展塑料的新戰略。
在12月18日宣布的一項決議中,歐盟的聯合立法委員在2015年12月就歐盟委員會的提案達成了一項協議,該提案涵蓋了四個方面的廢棄物:包裝廢棄物、垃圾填埋以及電氣、電子廢棄物。
作為這一協議的一部分,歐盟委員會規定,到2030年,食品廢棄物應減半。
該法案通過的另一項關鍵行動是制定循環經濟中的塑料戰略,以解決一系列問題,包括:再循環能力、生物降解能力、塑料中存在的有害物質,以及大幅減少海洋垃圾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一系列關于水資源再利用的行動,包括一項對廢水再利用提出最低要求的立法提案。
修訂后的立法提案明確了減少廢棄物的目標,包括一個共同的歐盟目標,即回收65%的城市廢棄物,以及到2030年,回收75%的包裝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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